沈阳建筑大学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756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设有15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3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46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642人,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446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和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余人。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600人。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涵盖工、管、理、文、法等学科门类,学校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7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8个专业,学校于2006年9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和工程管理专业通过了国家建设部的专业评估。建筑学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被评为全国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为辽宁省示范专业。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3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有14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2002-2008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十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26694.5万元,累计科研立项1620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500余项,199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图书馆馆藏图书156.71万册。2004年以来学生申请专利数年均超过百项,列辽宁省高校之首。学校有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学校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十五”以来,学校承担教改立项国家级8项,省部级75项。“十五”以来编写并出版教材、著作224部,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56项。2005年、2008年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和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